3月19日,市發展改革委印發《關于階段性下調我市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》,現就有關內容和情況解讀如下。
市發展改革委決定,從2020年3月20日零時起至2020年6月30日24時止,我市境內各CNG經營企業的CNG銷售價格下調0.20元/立方米,由3.10元/立方米調至2.90元/立方米,從2020年7月1日起恢復執行3.10元/立方米。
本次CNG氣價下調,主要是落實我省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政策,旨在減輕城市公交、城市出租車、短途客運行業以及以CNG為原料的燃氣用戶氣費負擔,支持相關行業復工復產。